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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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mg |
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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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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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256 |
国药准字H20050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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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2型糖尿病。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患者,尤其是肥胖者,还可能有减轻体重的作用。 2.对某些磺酰脲类疗效差的患者可奏效。 3.可与磺酰脲类或胰岛素合用以改善血糖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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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遵医嘱口服用药。对于糖尿病患者,格列美脲或任何其他降糖药物都无固定剂量,必须定期测量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以确定患者用药的最小有效剂量;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水平以监测患者的治疗效果。通常起始剂量:在初期治疗阶段,格列美脲的起始剂量为1~2mg每天一次,早餐时或第一次主餐时给药。那些对降糖药敏感的患者应以1mg每天一次开始,且应谨慎调整剂量。格列美脲与其他口服降糖药之间不存在精确的剂量关系。格列美脲最大初始剂量不超过2mg。通常维持剂量:通常维持剂量是1~4mg每天一次,推荐的最大维持量是6mg每天一次。剂量达到2mg后,剂量的增加根据患者的血糖变化,每1~2周剂量上调不超过2mg。 |
口服,进食时或餐后服。开始用量通常为每日一次,一次1片(500mg),晚餐时服用,根据血糖和尿糖调整用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4片(2000mg)。如果每日一次,每次4片(2000mg)不能达到满意的疗效,可改为每日两次,每次2片(10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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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低血糖,本品可引起低血糖症,尤其老年体弱患者在治疗初期,不规则进食,饮酒及肝肾功能损害患者,据报道,发生率为2%。2.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少见。3.有个别病例报道血清肝脏转氨酶升高。4.皮肤过敏反应,瘙痒、红斑、荨麻疹少见。5.其他:头痛、乏力、头晕少见。 |
本品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口中有金属味;有时有乏力、疲倦、体重减轻、头晕、皮疹;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其主要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本品还可减少肠道对维生素B12的吸收,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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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已知对格列美脲有过敏史者禁用。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者禁用,这种情况应用胰岛素治疗。3.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
下列情况禁用: 1.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2.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 3.进行放射性造影检查时。 4.酗酒者。 5.严重心、肺疾病患者。 6.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的患者。 7.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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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格列美脲。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化学名: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 分子量:C4H11N5·HC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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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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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1.在使用二甲双胍的病人中,二甲双胍的累积有可能导致发生乳酸性中毒。由于这是一种罕见而严重的代谢性并发症,一旦发生,会导致生命危险,因此对服用本品的患者,应进行肾功能监测同时给药应以最低有效用量为标准,从而显著降低乳酸性酸中毒的发生风险。在没有明确是否为乳酸性酸中毒之前,应暂停服用本品。乳酸性酸中毒为临床急症,应立即住院治疗。 2.本品禁止嚼碎口服,应整片吞服,并在进食时或餐后服用。 3.1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 4.用药期间须经常检查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 5.本品与胰岛素合用会增强降血糖作用,故应调整剂量。 6.本品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时,可引起低血糖,应监测患者血糖情况。 7.本品与乙醇同服时会增强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易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发生,因此,服用本品时应尽量避免饮酒。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