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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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0mg |
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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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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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146 |
国药准字H20050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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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2型糖尿病。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患者,尤其是肥胖者,还可能有减轻体重的作用。 2.对某些磺酰脲类疗效差的患者可奏效。 3.可与磺酰脲类或胰岛素合用以改善血糖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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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用量40mg~80mg(1片),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1片)~240mg(3片),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
口服,进食时或餐后服。开始用量通常为每日一次,一次1片(500mg),晚餐时服用,根据血糖和尿糖调整用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4片(2000mg)。如果每日一次,每次4片(2000mg)不能达到满意的疗效,可改为每日两次,每次2片(10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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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
本品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口中有金属味;有时有乏力、疲倦、体重减轻、头晕、皮疹;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其主要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本品还可减少肠道对维生素B12的吸收,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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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
下列情况禁用: 1.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2.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 3.进行放射性造影检查时。 4.酗酒者。 5.严重心、肺疾病患者。 6.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的患者。 7.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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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其化学名称为:1-(3-氮杂双环[3.3.]辛基)-3-对甲苯磺酰脲。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化学名: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 分子量:C4H11N5·HC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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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该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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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下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2.不适用于胰岛素依赖性I型糖尿病患者。 3.与磺胺药、保泰松、双香豆素、青霉素、普奈洛尔(心得安)等合用时,用量应相应减少,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 4.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经常作有关出凝血检查。 5.本品剂量过大或饮食控制不当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低血糖反应。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在使用二甲双胍的病人中,二甲双胍的累积有可能导致发生乳酸性中毒。由于这是一种罕见而严重的代谢性并发症,一旦发生,会导致生命危险,因此对服用本品的患者,应进行肾功能监测同时给药应以最低有效用量为标准,从而显著降低乳酸性酸中毒的发生风险。在没有明确是否为乳酸性酸中毒之前,应暂停服用本品。乳酸性酸中毒为临床急症,应立即住院治疗。 2.本品禁止嚼碎口服,应整片吞服,并在进食时或餐后服用。 3.1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 4.用药期间须经常检查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 5.本品与胰岛素合用会增强降血糖作用,故应调整剂量。 6.本品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时,可引起低血糖,应监测患者血糖情况。 7.本品与乙醇同服时会增强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易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发生,因此,服用本品时应尽量避免饮酒。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