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30片 |
20mg*10片 |
|
生产企业 |
|
涿州东乐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267 |
国药准字H2006649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Ⅱ型糖尿病。 |
1.高脂血症。1)对于原发必高胆固醇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高脂血症或混合性高酯血症的患者,当饮食控制及其它非药物治疗不理想时,结合饮食控制,本品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滑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且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从而降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及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比率。2)对于纯合予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结合饮食控制及非饮食疗法,本品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载蛋白B。2.冠心病。对于冠心病合并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本品适用于 |
|
用法用量 |
1.口服,仅用于成年人。每日1次,剂量为1至4片,30至120mg。建议于早餐时服用。2.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应根据患者的代谢反应 (血糖,HbAlc)来调整剂量。3.首次剂量:首次建议剂量为每日3Omg。如血糖水平令人满意,可采用此剂量用作维持治疗;如血糖水平不佳,剂量可逐次增至每日60、90或120mg,每次增量间隔至少1个月,治疗2周后血糖仍无下降时除外。遇到这种情况,可提议于治疗二周后增加剂量。最大建议剂量必须不得超过每日120mg。4.用本品代替格列齐特80m:格列齐特8Omg一片相当于本品一片。替代时,必须提供血糖监测。5.用本品代替其他口服降血糖药物:本品可代替其他口服治疗糖尿病约物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考虑先前所用降血糖药物的剂量和半衰期。6.一般换用本品时无需过渡期,开始以剂量为3Omg为较好。然后如前述按照患者的血糖情况进行调整。如患者从具有长半衰期的磺脲类药物改用本品,为了避免两种药物的药效叠加以及随后发生的低血糖危险,几天的治疗窗口期调整可能证明是必需的。7.在换用本药物时,建议遵照前述首次服用本品治疗所采用的步骤,即首次治疗剂量每日3Omg,然后根据代谢情况逐次增量。8.与其他口服治疗糖尿病药联合应用:本品可与双胍类,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或胰岛素合用。9.本品不能充分控制的患者,在严密的医疗监测下,治疗初期合并胰岛素治疗。10.对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治疗方案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同,但需小心监测。这些资料己被临床实验所证实。11.对低血糖症的高危患者:(1)营养不足或营养不良状态;(2)严重或代偿较差的内分泌疾病 (垂体前叶功能不足,甲状腺机能减退,肾上腺功能不足);(3)长期和/或大剂量皮质激素治疗撤停;(4)严重血管性疾病 (严重冠心病,颈动脉严重受损,弥漫性血管病变),建议以30mg/天的最小剂量开始治疗,或遵医嘱。 |
患者接受本品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的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维持。建议起始剂量为每天20mg,晚间一次服用。对于只需中度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患者,起始剂量为10mg。对于同时服用环孢菌素、达那唑、贝特类(非诺贝特除外)或烟酸类药物,胺碘酮,维拉帕米以及严重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其推荐剂量如下。推荐剂量范围为每天5—80mg,晚问一次服用,所用剂量应根据基础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推荐的治疗目标和患者反应进行个体化调整。调整剂量应间隔4周或以上。应定期监测胆固醇水平,当低密度膳蛋白胆固醇水平降至75mg |
|
副作用 |
1.低血糖。2.胃肠道紊乱,包括恶心、消化不良、腹泻和便秘都有过报道;如果用餐时服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或剂量分次服用,可以避免或减轻以上症状。3.以下为曾有的较少报导的不良反应:(1)粘膜和皮肤反应:皮疹、瘙痒症、风疹、斑丘疹;(2)血液疾病:贫血、白血球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3)肝酶水平增高(ASAT,ALAT,碱性磷酸酯酶)、肝炎(罕见)。4.如有胆汁郁积性黄疸出现,停止服用本药。一般而言,这些症状在治疗停止后均会消失。 |
1.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对照临床研究中不足2%的病人因本品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在上市前的对照临床研究中,研究者认为与药物有关(分为可能、很可能或肯定)且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有腹痛、便秘和胃肠胀气;发生率为0.5-0.9%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和头痛。肌病的报道很罕见。2.在HPS研究中(见临床试验),共有20536名患者每日服用本品40mg(n=10269)或安慰剂(n=10267),平均观察时间为5年,两组间的安全性相似。这项大型试验只记录了严重不良反应和因副作用而退出研究的人数。两组间因不良反应退出的比例是相似的(辛伐他汀组4.8%,安慰剂5.1%)。辛伐他汀组中的肌病发生率小于0.1%。辛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的转氨酶升高(重复检查中,超过正常值上限3倍以上)的比例分别为0.21%(n=21)和0.09%(n=9)。3.在北欧辛伐他汀生存研究(4S)中,4444名患者每天服用本品20-40mg(n=2221)或安慰剂(n=2223),随访时间的中位数为5.4年,两组间的安全性及耐受性相似。4.在无对照临床研究或上市后的应用中报道。 |
|
禁忌 |
1.对于格列齐特缓释片或所用的任何一种赋形剂过敏者,对于其它磺脲或磺胺过敏者。2.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人,尤其是青少年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昏迷前期的糖尿病患者。3.严重的肝脏或肾脏功能不全。4.应用咪康唑治疗的患者。5.哺乳期。6.卟啉症:体内会有色素(卟啉)积蓄。7.总之,不推荐本药与保泰松、丹那唑或酒精合用。 |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2.活动性肝脏疾病或无法解释的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者。3.怀孕和哺乳期妇女(见注意事项、怀孕和哺乳期妇女用药)。 |
|
成分 |
格列齐特,其化学名为:1-(3一氮杂双环[3.3.0]辛-3-基)-3-对甲苯磺酰脲。 |
本品主要成分为辛伐他汀。 |
|
性状 |
片剂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
注意事项 |
1.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2.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3.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4.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5.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6.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脲类降血糖药可致畸,而且由乳汁排出,故孕妇及乳母不宜使用格列齐特缓释片。 |
1.肝脏反应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显著的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的现象。但停药后,则转氨酶可回复至治疗前水平,但无黄疸或其他有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亦无过敏现象。建议在治疗前对于转氨酶有升高现象的患者应加强检查并多加留意,如果病人的转氨酶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值三倍以上并保持持续,则应予停药。本品应慎用在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历史的病人,有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转氨酶升高者应禁用辛伐他汀。与其它降脂药相同,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转氨酶中等程度升高(低于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