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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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 |
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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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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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54 |
国药准字J2016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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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II型糖尿病。 |
用于2型糖尿病。 单药治疗:可作为单药治疗,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血糖控制。 联合治疗: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血糖控制不佳时,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血糖控制。 重要的使用限制: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尚未对本品与胰岛素的联合使用进行研究。尚未确定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使用本品是否会增加胰腺炎发生的风险(参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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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仅用于成年人。每日1次,剂量为30~120mg(1至4片)。建议于早餐时服用。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应根据患者的代谢反应(血糖,HbAlc)来调整剂量。 |
口服,推荐剂量5mg每日1次,服药时间不受进餐影响。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临床研究中经验有限,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此类患者 (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 肝功能受损患者:轻中度肝功能受损的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参见药代动力学)。本品用于中度肝功能受损的患者需谨慎,不推荐用于严重肝功能受损的患者。 (参见注意事项) 强效细胞色素P450 3A4/5 (CYP 3A4/5) 抑制剂: 与强效CYP3A4/5抑制剂 (如酮康唑、阿扎那韦、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和泰利霉素) 合用时,应将本品的剂量限制为2.5 mg/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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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低血糖:如同其它磺脲类药物,尤其在进餐间隔时间不规则,或少吃了一餐或数餐的情况下,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治疗可能导致低血糖发生。低血糖可有如下症状:头痛,极度饥饿,恶心,呕吐,倦怠,瞳睡,睡眠障碍,激动,攻击性行为,集中力和注意力下降,反应迟缓,抑郁.精神错乱,视觉及语言障碍,失语,震颤,不全性麻痹,感觉障碍,头晕,乏力感,自我控制丧失,谵妄,惊厥,呼吸表浅,心动徐缓,倦睡和意识丧失甚至昏迷至死亡。另外,观察到肾上腺素能反调节症状:出汗,皮肤潮湿,焦虑,心动过速,高血压,心悸、心绞痛及心律失常。这些症状通常在摄入碳水化合物(糖)后消失。然而,人造糖类替代品无效。对于长期严重低血糖病便例,即使因吸收了糖而暂时得到控制,仍然可能需要立即药物治疗,甚至需要住院治疗。胃肠道功能障碍:例如腹痛,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揭,便秘都有过较少报导,但如在早餐时服用格列齐特,这些症状可以避免或使风险降到最低。罕见的不良反应:一皮肤和皮下组织反应:皮疹,瘙痒,荨麻疹,红斑,斑丘疹,起疱。其它磺脲粪药物,援少数病例有过敏性结节性脉管炎。一血液疾病:极罕见,包括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减少等,这些异常通常是可逆的,治疗停止时消失。其它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可见红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贫血及各类血细胞减少等。一肝一胆疾病:肝酶水平增高(AST,ALT,碱性磷酸酶),肝炎(罕见)。如有胆汁鄯积性黄疽出现.中止治疗。其它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罕见肝酶水平增高,肝功能不垒(胆汁郁积和黄疸),甚至出现肝炎,中断治疗后,症状消退。仅有少数病例出现危及生命的肝功能衰竭。通常这些症状于中断治疗后一般都会消失。一视力障碍:暂时性视力障碍,可能是因为开始治疗时的血糖水平变化。 |
由于各个临床试验的条件差异很大,一个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个药物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相比较,该发生率也不能反映药物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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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已知对格列齐特或其中一种赋形剂、其它磺脲类、磺胺类药物过敏;2.1型糖尿病:3.糖尿病昏迷前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4.严重肾或肝功能不全:对这些病例建议应用胰岛素;5.应用咪康唑治疗者 |
对本品有严重超敏反应史(例如速发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剥脱性皮肤损害)的患者(参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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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齐特。 |
本品活性成分为沙格列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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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片 |
本品为粉红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以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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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低血糖:此药物治疗应建议用于有可能定时进餐(包括早餐)的患者。由于延迟进餐,食物不足或低碳水化合物,可使低血糖危险增加,所以定时摄食碳水化合物很重要。低血糖更可能发生于食用低热量食物,相当大量或长时间运动后,饮酒后或合并应用其他降糖药物之患者。低血糖可发生于应用磺脲类药物后(参见[不良反应])。有些病例可以很严重且持续很长时间。可能需要住院,并且葡萄糖滴注持续数天。为了减少低血糖发作的危险,必须小心选择病人及所用的剂量以及对患者解释清楚低血糖的情况。下列因素将促进低血糖的发生:—患者拒绝合作或无能力合作(特别是老年人);—营养不良,不按时进餐,忘记进餐,禁食或改变食物;—运动和摄取碳水化合物二者间不平衡;—肾功能不全;—严重肝功能不全;—格列齐特缓释片服用过量;—某些内分泌疾病:甲状腺功能低减;垂体和肾上腺功能不全;—与某些其他的药物合并应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肾与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或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格列齐特之药代动力学和/或药效学可能发生改变。这些患者低血糖可能持续时间长,应进行适当的处理。—需向患者说明的资料:应向患者和其家属解释清楚低血糖的危险性,包括症状、治疗以及引起低血糖的原因。并告诉患者遵守饮食治疗,按时运动及监测血糖水平的重要性。—血糖不平衡:患者有下列任何情况,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可使血糖浓度受到影响:发热、外伤、感染、外科手术。某些情况可能需要应用胰岛素。所有口服降糖药,包括格列齐特,长期应用时,药效对许多病人都会减弱。这可能由于糖尿病的严重程度进展,或者是由于对治疗的反应减低,这种现象称为继发性失效,应与原发性失效区分,后者指该药物指定为对某一些患者作为非常前期治疗而证明是无效者。在将患者定为继发性失效前必须考虑适当调整剂量以及监督其饮食治疗和运动。—实验室检查: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或空腹血糖水平)是评估降糖疗效较好的指标。自我监测血糖是非常有效的。—对驾驶及操作机器的影响:在驾驶和/或操作机器时患者应警惕低血糖症状,特别是在开始治疗时。 |
一般情况 :沙格列汀不能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尚未进行沙格列汀与胰岛素联用的研究。 肾功能不全 :沙格列汀用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临床试验数据有限,不推荐用于这类人群(参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 肝功能受损 :沙格列汀用于中度肝功能受损患者需谨慎,不推荐用于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参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 过敏反应 :沙格列汀不可用于对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存在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 皮肤疾病 :有报告在猴子的非临床毒理学试验中发现,猴的四肢出现溃疡和坏死性皮肤损伤(参见药理毒理学)。尽管在临床上并未发现皮损的发生率升高,但糖尿病并发皮损的患者使用沙格列汀的临床经验有限。上市后报告显示在使用DPP4抑制剂类的患者中出现了皮疹,因此皮疹也被列为沙格列汀的不良反应之一(参见不良反应)。在糖尿病患者的日常管理中,建议观察皮肤是否存在水泡,皮疹和溃疡。 心力衰竭 :在纽约心功能分级(NYHA)为I-II的患者中的临床经验有限,对NYHA为III-IV的患者使用沙格列汀的情况没有临床经验。 免疫功能低下患者 :沙格列汀临床试验并未对接受器官移植或者明确诊断为免疫缺陷综合征的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进行研究。因此,尚未获得沙格列汀在此类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乳糖 :本品含有乳糖一水合物。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遗传疾病、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与已知会引起低血糖的药物合用 :胰岛素促泌剂(如磺脲类)会引起低血糖。因此,与沙格列汀合用时,需减少胰岛素促泌剂的剂量,以降低发生低血糖的风险。 大血管风险终点事件研究 :目前尚无结论性的临床研究证明沙格列汀或其他任何糖尿病治疗药物可降低大血管并发症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