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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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ml;每瓶装120ml |
每粒装0.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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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一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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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53067 |
国药准字Z1092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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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泻火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高热,头痛,咽喉肿痛,鼻塞,流涕,咳嗽,大便干结。 |
平肝息风,清肝明目,散血解毒。用于肝风内动,肝火上扰,血热毒盛所致的高热惊痫,神昏痉厥,子痫抽搐,癫痫狂,头痛眩晕,目赤,翳障,温毒发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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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服2.5-5ml;一岁至三岁,一次服5-10ml;三岁至七岁,一次服10-15ml;七岁至十二岁,一次服15-20ml;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3~.6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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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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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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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黄芩、葛根、水牛角、金银花、板蓝根、连翘、大黄。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羚羊角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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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粘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气微腥,味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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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4小时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