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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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盒装4g;每瓶装19.4g |
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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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虎标医药有限公司 |
河南兴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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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775 |
国药准字Z41020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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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芳香通窍,祛风止痒,清凉辟秽。用于头痛鼻塞,蚊叮虫咬,皮肤发痒。 |
舒肝止痛,清热利湿。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症见胁助及胃腹部疼痛、按之痛剧,大便不通,小便短赤,身热头痛,呕吐不食;胆道疾患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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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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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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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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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樟脑、薄荷脑、薄荷素油、玉树油、丁香油、黄凡士林、石蜡。 |
柴胡、大黄、黄芩、木香、茵陈、金钱草、银花、大青叶、知母、白芍、芒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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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软膏;气芳香。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褐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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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6.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于局部患处,如皮肤呈现刺激现象请即刻停止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慎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