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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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盒装4g;每瓶装19.4g |
10ml*5支(双龙出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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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虎标医药有限公司 |
桂林裕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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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775 |
国药准字Z45021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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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芳香通窍,祛风止痒,清凉辟秽。用于头痛鼻塞,蚊叮虫咬,皮肤发痒。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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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ml,五岁至十岁每次20~30ml,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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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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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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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樟脑、薄荷脑、薄荷素油、玉树油、丁香油、黄凡士林、石蜡。 |
大青叶、连翘、金银花、板蓝根、黄苓、柴胡、重楼、栀子、淡竹叶、牡丹皮、地龙、白薇。辅料为蔗糖、甜菊素、山梨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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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软膏;气芳香。 |
本品为红褐色液体;气芳香,味苦、辛、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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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6.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于局部患处,如皮肤呈现刺激现象请即刻停止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