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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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克*36粒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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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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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054 |
国药准字H20052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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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上呼吸道出血等 |
本品适用于: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 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 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返流征(GERD); 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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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应整粒吞服。 1.成年人/老年患者的用药A、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活动性胃溃疡患者:20mg,1次/日,晨服。大多数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用药4周后痊愈。但有2%的患者还需要继续用药4周才能达痊愈。一些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对晨服10mg,1次/日的治疗量即有反应。大多数良性活动性胃溃疡需在用药6周后痊愈。但有9%的患者还需继续用药6周才可达痊愈。B、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返流征(GERD)患者:20mg,1次/日,疗程为4-8周。C、胃-食管返流征(GERD)的长期治疗方案的维持治疗:疗程为12个月,维持治疗量为10mg或20mg,1次/日。一些患者对10mg/日的维持治疗量即有反应。D、幽门螺旋杆菌的根治性治疗: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用于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本品应在早晨、餐前服用,尽管用药时间及摄食对雷贝拉唑钠药效无影响,但此种给药方式更有利于治疗的进行。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在用药过程中无需进行剂量调节。但在对有严重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时,应参见“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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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1.偶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光敏性反应、头痛、恶心、呕吐、便秘、腹泻、皮疹;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ALT、AST、ALP、γ-GTP、LDH、总胆红素、总胆固醇、BUN升高;蛋白尿等不良反应。2.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0.1%)休克、心悸、心动过缓、消化不良、胸痛、肌痛、视力障碍、失眠、困倦、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溶血性贫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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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雷贝拉唑钠、苯并咪唑替代品或对该制剂制备中使用的任何赋形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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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西咪替丁 |
雷贝拉唑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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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绿色胶囊,内容物白色粉末。 |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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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本品开始治疗之前应排除存在癌症的可能性。尽管在年龄和性别匹配的轻中度肝脏损伤患者与正常者的对照研究中,未见到明显与药物相关的安全问题,但是重度肝损伤患者初次使用本品治疗时,医生建议要特别注意。2,服用本品时,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及血液生化学(如肝酶检查),发现异常,即停止用药,并进行及时处理。3,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慎用。4,如果患者长期服用质子泵抑制剂,在用药过程中,要注意可能出现的骨折风险(尤其是老年患者),定期监测血镁水平,防止低镁血症的出现。5,由于质子泵抑制剂与氯吡格雷存在相互作用,建议正在使用氯吡格雷类的患者在治疗前,与医生就用药安全性问题进行交流,以确保用药安全。6,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7,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