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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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克*36粒 |
每片重0.7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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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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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054 |
国药准字Z37021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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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上呼吸道出血等 |
本品消炎生肌﹐制酸止痛。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浅表性胃炎、胃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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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小片:一次6片,十一至十五岁一次4片;大片:一次3片,十一至十五岁一次2次;一日3次,饭前1~2小时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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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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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辛辣、生冷、油腻食物,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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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西咪替丁 |
本品主要成分:海螵蛸、白矾(煅)、白及、延胡索(醋制)、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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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绿色胶囊,内容物白色粉末。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气微,味涩、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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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低酸性胃病、胃阴不足者慎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