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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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克*36粒 |
150mg(以C13H22N4O3S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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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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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054 |
国药准字H37021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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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上呼吸道出血等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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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1.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一日2次,或一次300mg(一次2粒),睡前1次。 2.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每晚1次。 3.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的半衰期延长,剂量应减少,一次75mg(一次半粒),一日2次。 4.治疗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宜用大量,一日600-1200mg(一日4粒-8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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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4.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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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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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西咪替丁 |
本品的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盐酸雷尼替丁,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N-[2-[[[5-[(二甲氨基)甲基]-2-呋喃基]-甲基]硫代]乙基]-2-硝基-1,1-乙烯二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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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绿色胶囊,内容物白色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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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疑为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对肝有一定毒性,但停药后即可恢复。 3.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患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男性乳房女性化少见,其发病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 6.可降低维生素B12的吸收,长期使用,可致B12缺乏。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