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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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 |
6gx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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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三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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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101 |
国药准字H13023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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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乙酰氨基酚泡腾颗粒功效: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轻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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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药量约10倍的温开水溶解,待发泡完毕后服用。 |
温开水冲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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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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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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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阿司帕坦、甜菊素、食用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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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颗粒,无臭,在温水中易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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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上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它解热镇痛药的制剂。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药过量有有严惩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