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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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 |
7.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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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禹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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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101 |
国药准字H20050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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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乙酰氨基酚泡腾颗粒功效: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轻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 |
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适用于感冒、急性或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咽喉炎、肺结核以及其它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干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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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药量约10倍的温开水溶解,待发泡完毕后服用。 |
口服。成人:每次2粒,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口服。成人:每次2粒,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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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不振、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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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及精神病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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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右美沙芬7.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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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颗粒,无臭,在温水中易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丸,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本品为白色薄膜衣丸,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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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上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它解热镇痛药的制剂。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药过量有有严惩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痰多病人慎用或与祛痰药配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