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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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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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恒星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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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092 |
国药准字H44020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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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烧心)、返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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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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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1)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2)咽喉痛热;(3)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4)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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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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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为:西咪替丁 |
本品每粒含西咪替丁0.2克,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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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蓝、白色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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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