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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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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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神农药业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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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457 |
国药准字H2302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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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镇咳、祛痰。用于痰热蕴肺所致的咳嗽痰黄;感冒、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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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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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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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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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葶苈子,矮地茶,鱼腥草,荆芥,知母,前胡,板栗壳,浮海石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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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褐色至深褐色粘稠液体;味甜。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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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体质虚弱、糖尿病患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6.不宜久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