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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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mg |
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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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峨眉山通惠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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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488 |
国药准字H1998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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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
1、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 2、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3、可避免或延迟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 4、各种类型骨质疏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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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血钙mmol/L4.0mg%1℃,可以持续48小时)。发热通常会自行消失而无需治疗。急性“流感样”反应通常只发生在第一次进行帕米膦酸二钠治疗的时候。有症状的低钙症不常见。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使用最高剂量进行治疗时,滴注部位的局部软组织发炎也偶有发生。 |
口服 恶性肿瘤患者:每日2.4g(每日6粒),可分2-3次服用,对血清钙水平正常的病人,可减为每日1.6g(每日4粒),若伴有高钙血症,可增至每日3.2g(每日8粒),必须空腹服用,最好在进餐前1小时。早期或未发生骨痛的各类型骨质疏松症:每日0.4g(每日1粒),连用3个月为一个疗程,必要时可重复疗程。严重或已发生骨痛的各类型骨质疏松症,每日1.6g(每日4粒),分两次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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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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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始治疗时,可能会出现腹痛,腹胀和腹泻,少数情况下也会出现眩晕和疲劳,但往往随治疗的继续而消失。2、有时可出现血清乳酸脱氢酶等肝酶水平升高,白细胞减少及肾功能异常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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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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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帕米膦酸二钠。 |
氯磷酸二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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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冻干决状物。 |
内容物为白色颗粒状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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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缓慢滴注,不可将本品直接静脉滴注; 2、本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 3、动物实验中使用本品曾发生肾毒性,故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 5、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
1、用于治疗骨质疏松症时,应遵医嘱决定是否需要补钙。如需要补钙,本品与钙剂应分开服用,如饭前一小时服用本品,进餐时服钙剂,以免影响本品的吸收,降低疗效。 2、用药期间,对血细胞数、肾脏和肝功能应进行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