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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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 |
1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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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鲁亚(山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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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740 |
国药准字S1998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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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及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
临床试验证明腔内治疗对恶性胸腔积液疗效明显,瘤内及全身用药对实体瘤有一定疗效,配合手术、放疗或化疗,用于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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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血钙mmol/L4.0mg%1℃,可以持续48小时)。发热通常会自行消失而无需治疗。急性“流感样”反应通常只发生在第一次进行帕米膦酸二钠治疗的时候。有症状的低钙症不常见。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使用最高剂量进行治疗时,滴注部位的局部软组织发炎也偶有发生。 |
1.肌内或皮下注射: 起始剂量为1KE,逐日或隔日递增1KE,第5日增至2-5KE,第6日起每次均用2-5KE;视耐受情况,剂量可增至每日10KE(一般皮下注射量不宜超过0.5ml,充分摇匀后注射)。给药满30日为一个疗程,根据病人情况,可考虑第二个疗程,每周2~3次,每次2-5KE,连续4周。 2.瘤内或肿瘤边缘注射: 可先皮下注射每日或隔日一次,起始剂量为1KE,逐次递增1KE,第5天增至2-5KE;对体表肿瘤病灶视肿瘤大小和病人情况掌握,瘤内或肿瘤边缘多点注射,一次5-20KE,每周一次,视患者耐受情况可适当加大剂量,4周为一疗程,两次瘤内注射间隔期间应继续肌内或皮下注射每日一次2-10KE。对腔内肿瘤病灶,瘤内注射可由有经验的专科医师借助器官镜慎重进行。稀释液量可根据病人情况由医生掌握。 3.腔内注射: 3.1胸腔内注射:可先皮内或皮下注射每日1KE,逐日或隔日递增至每日2-5KE后开始同时腔内注射,每次5-10KE,用10~20ml生理氯化钠溶液溶解,每周1~2次,4周为1个疗程。腔内注射后应让病人变换体位,以增加药液与病灶接触面积。 3.2浆膜腔内注射:第一次1KE,第二次2KE,第三次5KE,维持量每次5-10KE,用10-20ml生理氯化钠溶液溶解,悬浮后进行注射,每周2~3次,2周为1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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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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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皮下注射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疼痛、红肿硬结、水疱等副反应,反复注射时应注意避开同一部位,疼痛剧烈时可用2%盐酸利多卡因稀释本品。 2.可能有发热、过敏反应。必要时对症处理,发生过敏反应时应及时停药。 3.可能有轻度、暂时性的血色素或红血球减少,也可能有轻度、暂时性的白细胞增多。 4.很少有血中碱性磷酸酶、GOT、GPT上升现象。如出现这种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措施。 5.有时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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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1.有青霉素过敏史者禁用。 2.患有心脏病、肾脏病、特别是患过风湿性心脏病的患者禁用。 3.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有容易产生哮喘、皮疹、荨麻疹等情况这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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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帕米膦酸二钠。 |
主要成份为经青霉素处理的A群溶血性链球菌的冻干品。辅料:甲硫氨酸、麦芽糖、硫酸镁、磷酸二氢钾、青霉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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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冻干决状物。 |
本品为白色疏松体,稍有异味,加生理氯化钠溶液溶解后呈白色混浊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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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缓慢滴注,不可将本品直接静脉滴注; 2、本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 3、动物实验中使用本品曾发生肾毒性,故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 5、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
1.本品含有青霉素,使用时应注意观察过敏反应的发生。如发生休克样症状,应立即停药对症治疗。停药一周以上者,再使用本制品须重新做青霉素皮试,给药剂量仍宜从小剂量开始,慎重用药。 2.每一瓶制品溶解后,应按规定一次用完,不得多次使用。 3.腔内注射治疗恶性胸水时,应先抽尽胸水。 4.一日内不要采用两种途径给药,尽量在时间上交错,保证用药开始后每3日之内有一次注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