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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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x24片 |
12片*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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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旺林堂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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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994 |
国药准字Z36021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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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
清瘟,消炎,解热。本品用于伤风感冒,发热头痛,鼻流清涕,骨节酸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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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温开水送服或用温开水分散后口服。 12岁以下儿童用量:年龄(岁)3-6,体重(公斤)14-21,一次用量(片)1.5-2,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片)2-3,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28-32,一次用量(片)3-3.5,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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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
曾有文献报道,服用本品出现剧烈头痛,过敏性休克、大疱性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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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慎用。2.对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异戊巴比妥过敏者禁用。3.胃溃疡、严重肺功能不全、肝硬化、血卟啉病史、贫血、哮喘史、未控制的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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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3克。辅科为淀粉、胶化淀粉、聚乙烯吡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
大青叶,羌活,拳参,金银花,大黄,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异戊巴比妥,维生素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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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至棕褐色;气微,味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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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 (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8)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1、本品含有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异戊巴比妥、维生素C.对乙酰氨基酚为解热镇痛类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1200mg.咖啡因为中枢神经兴奋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300—1000mg,极量一次400—1500mg.异戊巴比妥为巴比妥类催眠药、抗惊厥药,单用时成人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10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