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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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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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广东罗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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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11 |
国药准字H44024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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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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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包)次数 1-310-150.5~1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 4-616-211~1.5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 7-922-271.5~2不超过4次。 10-1228-322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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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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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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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滑石粉、氢氧化铝、食用色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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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颗粒和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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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