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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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g*18袋 |
2.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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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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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3013 |
国药准字Z6102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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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表散风寒,解热止痛。用于外感风寒初起:发热恶寒,无汗,头痛,鼻塞,喷嚏,咽痒咳嗽,四肢酸痛。及流行性感冒初起、轻度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症候者。 |
清肺热,平喘咳。用于发热口渴,咳嗽痰黄,喘促,胸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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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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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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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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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陈皮、防风、甘草、赤芍、生姜。辅料为:糊精、蔗糖。 |
本品成分为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麻黄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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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棕黄色至黄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色糖衣的浓缩丸,除去糖衣显棕褐色;味甘、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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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虚喘者忌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