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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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g |
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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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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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418 |
国药准字J2015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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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卡他布兰汉球菌﹑痤疮丙酸杆菌﹑大肠埃希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摩根菌属﹑普罗菲登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拟杆菌属中,对本剂敏感菌引起的下述感染症:1. 毛囊炎﹑疖﹑疖肿症﹑痈﹑传染性脓疱疮﹑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化脓性甲沟炎﹑瘭疽﹑皮下脓肿﹑汗腺炎﹑感染性粉瘤﹑慢性脓皮病。2. 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及手术创面等的表浅性继发性感染。3. 咽喉炎(咽喉脓肿)﹑急性支气管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者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4. 肾盂肾炎﹑膀胱炎。5. 胆囊炎﹑胆管炎。6. 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7. 中耳炎﹑副鼻窦炎。8. 眼睑炎﹑麦粒肿﹑眼睑脓肿﹑睑板腺炎﹑泪囊炎。9. 牙周炎﹑牙冠周炎﹑颌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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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
口服。常用量:一次200mg(2片),1日2次,饭后服用。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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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
1. 过敏反应:皮疹,瘙痒,荨麻疹和发热等。2.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泻,如其他广谱抗生素一样,会罕见假膜性肠炎。3. 血液系统:嗜酸性白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症等。曾有报告应用头孢菌素类药物进行治疗时,出现库姆斯氏反应阳性。4. 肾功能:偶见BUN及血清肌酐上升。5. 肝功能:有时出现AST(GOT)﹑ALT(GPT)﹑Al-P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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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对本剂成份有休克既往史患者禁用本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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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孢噻肟钠。 |
本品主要成分:头孢妥仑匹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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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或微黄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出去薄膜衣后显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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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
1. 一般注意:根据报告,大多数β-内酰胺类抗生素可引起严重的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故在用药前应仔细问诊。2. 其他:有降低血清中肉毒碱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