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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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0.25gx10粒x4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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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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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043 |
国药准字Z45021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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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健脾,活血止痛。用于脾胃气虚,瘀血阻滞所致的胃痛,症见胃脘隐痛或刺痛、纳呆食少;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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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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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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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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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芪、三七、红参、珍珠层粉、人工牛黄。辅料为空心胶囊。 |
本品主要成分为延胡索(醋制),白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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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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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戒烟酒。2.不适用于肝气郁滞,主要表现为急躁易怒,两胁作胀,嗳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孕妇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生冷食物。 2. 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 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 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 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