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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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10ml |
每粒装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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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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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272 |
国药准字Z20026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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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和中,止痛。用于脾虚胃痛、胃脘痛。 |
1.傣医:别菲补喃,补塔菲列塔铃退案。兵沙把案,案誉蒿。 2.中医:清热利湿,益气健肝。用于脾虚湿热所致的胸肋胀痛,倦怠无力,便溏;乙型肝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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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三个月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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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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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小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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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猴头菌浓缩液、蜂王浆。 |
珠子草、青叶胆、黄芪、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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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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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严重胃病者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小儿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