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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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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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济民可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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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691 |
国药准字Z20013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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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和中,止痛。用于脾虚胃痛、胃脘痛。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婴儿非感染性腹泻属脾虚挟滞证候者,证见: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化之物,面色不华,乳食少进,腹胀腹痛,睡眠不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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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
口服。1岁以下每次1克,1岁至3岁每次4克,4岁至7岁每次8克,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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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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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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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猴头菌浓缩液、蜂王浆。 |
白扁豆(炒)、山药(炒)、鸡内金(炒)、白术(炒)、川贝母、木香、碳酸氢钠、人工牛黄。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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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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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等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染性腹泻如肠炎、痢疾等疾病应立即去医院就诊。4.对大便次数增多及水份丢失明显,有脱水表现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2~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