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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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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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诺金制药有限公司 |
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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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523 |
国药准字H20073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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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食化积,止痛,制酸。用于胸腹胀满,食欲不振。 |
利胆:胆囊炎、胆管炎、胆石症以及高胆固醇血症; 保肝:急、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 促消化:腹胀、便秘、口臭、恶心,闷痛等消化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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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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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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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1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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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麦芽(炒)、六神曲(炒)、颠茄浸膏、鸡蛋壳。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其化学名称为:5-(对-甲氧苯基)-1,2-二硫环戌-4-烯-3-硫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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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颗粒;气微,味淡。 |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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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心脏病心慌心动过速者。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甲亢病患者慎用本品;怀孕或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 咨询; 本品解酒作用显著,于饭前5-10分钟服用效果更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