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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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25g |
每粒装0.5g(相当于原药材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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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黄河中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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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370 |
国药准字Z20050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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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制酸敛溃,解痉止痛。用于慢性胃炎症见胃痛,泛酸。 |
扶正固本,滋阴养胃,调理中焦,行气消导。用于慢性胃炎所引起的胃脘灼热胀痛,手足心热,口干、口苦,纳差,消瘦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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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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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恶心、腹泻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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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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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海螵蛸、白矾(煅)、白及、延胡索(醋制)、救必应、薄荷脑。辅料为蜂蜜、纯化水。 |
党参、陈皮、黄精(蒸)、菟丝子、白术(炒)、玄参、乌梅、山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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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黄色;气芳香,味苦、涩。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黑色的混悬液;气特异,味微酸、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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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孕妇慎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3.湿热胃痛证及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