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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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25g |
1.3g/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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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奥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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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370 |
国药准字H109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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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制酸敛溃,解痉止痛。用于慢性胃炎症见胃痛,泛酸。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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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饭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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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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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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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海螵蛸、白矾(煅)、白及、延胡索(醋制)、救必应、薄荷脑。辅料为蜂蜜、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铝酸铋200毫克,重质碳酸镁4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甘草浸膏粉3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毫克,茴香粉10毫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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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黄色;气芳香,味苦、涩。 |
本品为浅棕色或棕褐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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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孕妇慎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治疗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