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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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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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京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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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238 |
国药准字H23022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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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柔肝和胃,散瘀止血,缓急止痛,去腐生新。用于急慢性胃炎,胃溃疡,糜烂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及胃出血等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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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嚼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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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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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
1. 孕妇禁用。2. 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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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芍、白及、甘草、茯苓、延胡索(醋)、海螵蛸、三七、颠茄浸膏。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铝酸铋200毫克,甘草浸膏300毫克,重质碳酸镁200毫克,碳酸氢钠1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毫克,茴香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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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褐色粉末;味甘。 |
本品为黄褐色或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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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5.青光眼患者慎用。 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治疗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