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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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片 |
每粒装0.3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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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太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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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225 |
国药准字Z20025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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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除湿,化浊通便。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便秘,口臭,牙龈肿痛。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大肠湿热蕴结所致内痔少量出血,外痔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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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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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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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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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黄、枳实、茵陈、牡丹皮、秦艽、木贼、当归、夏枯草。辅料为微晶纤维素。 |
金丝梅(鲜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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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棕黄色至棕褐色;气微香,味辛、苦、微涩。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或棕褐色颗粒或粉末;气微香,味微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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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