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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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20g/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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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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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578 |
国药准字H44024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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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 |
本品用于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癣病,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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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3次;用药棉蘸取少量涂于患处。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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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个别患者可出现局部刺激,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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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6个月以下婴儿禁用。皮肤有破损者禁用。 |
1. 对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 皮肤结核、疱疹、水痘、皮肤化脓性感染、溃疡、 以上烫伤、冻伤、湿疹性外耳道炎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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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80毫克,苯酚、间苯二酚各20毫克,水杨酸甲酯0.02毫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中含硝酸益康唑100mg,丙酸倍氯米松1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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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淡红色液体,微有水杨酸甲酯的特殊香气。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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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避免接触眼和其它部位的粘膜。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涂药后立即洗手。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本品不宜用于皮肤结核﹑疱疹﹑水痘﹑皮肤化脓性感染﹑溃疡﹑ 以上烫伤﹑冻伤﹑湿疹性外耳道炎等。 2. 不宜长期用于面部﹑外阴等处。 3. 不宜长期封包给药,因易引起红斑﹑丘疹﹑水痘等刺激症状,此时应减少用药量。 4. 本品不能用于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