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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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 |
0.3g*5s*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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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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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262 |
国药准字H42021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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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湿疼痛、神经痛、关节痛、肌肉痛、扭伤、挫伤、肩膀酸痛、腰痛。对感冒引起的头痛、鼻塞,用之起提神醒脑的作用。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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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并轻轻揉搓,每日2-3次。 |
直肠给药。1-6岁儿童一次1粒,塞入肛门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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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斑及过敏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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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皮肤破溃或开放性伤口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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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含水杨酸甲酯、薄荷、桉油、松节油等。 |
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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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膏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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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或开放性伤口。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6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