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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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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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天和药业伊维有限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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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226 |
国药准字H32025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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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头痛、关节痛、风湿骨痛。 |
用于治疗1.闭塞性血管病:如脑动脉硬化、动脉硬化、血管内膜炎等。2.中风后遗症、脑性麻痹症、痉挛性脊髓麻痹症、肌萎缩性侧硬化症、及各类神经末梢疾患等。3.中枢性肌肉痉挛引起的疼痛。4.各类脑血管疾病引起的头痛、眩晕、面部潮红、肢体麻木、记忆力减退及耳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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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少量涂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50~100毫克(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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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皮肤瘙痒或轻度红斑。 |
少数患者服后有一过性食欲不振、腹痛、头晕、嗜睡、面部潮红、患肢肿痛、下肢无力、乏力等。一般不严重,停药后1~2天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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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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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甲酯170毫克,薄荷脑340毫克,樟脑165毫克,樟油55毫克,桉油10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托哌酮。化学名称:2,4-二甲基-3-哌啶基苯丙酮盐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6H23NO·HCl分子量:28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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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有特殊香气,味辛。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性粉末;具有特异臭,味酸苦,有麻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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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开放性创口处。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