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块重7g(相当于总药材7g) |
10gx10袋 |
|
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550 |
国药准字Z6202106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利湿,开胃导滞。用于食积不化,食欲不振,便溏消瘦。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苍术、白术、莲子(去心)、薏苡仁(炒)、砂仁等。 |
柴胡、姜半夏、黄芩、党参、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至棕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苦、微甜。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口干,大便干,手足心热,舌红。3.上消化道溃疡出血者不宜服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