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包装75g |
100ml |
|
生产企业 |
安徽新世纪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934 |
国药准字H4402486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散寒,温筋通脉,活血化瘀,活络消肿;消炎,止痛。用于骨关节、韧带等软组织的挫伤、损伤和扭伤,也可用于胃寒腹痛、妇女痛经及高寒、地下作业者的劳动保护。 |
用于减轻肌肉痛、关节痛、神经痛以及扭伤。 |
|
用法用量 |
外用,拆去外包装,将内袋物搓揉均匀,开始发热后,放在疼痛处熨敷(过热时可另垫衬布),根据病痛随时可使用,一次1袋或数袋。 |
外用,用脱脂棉蘸取少量,涂搽患处,并搓揉。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
成分 |
川芎、侧柏叶、独活、柴胡、乌药、陈皮、艾叶、红花、干姜、铁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主要成份精制松节油6.5毫升,樟脑0.05克,辅料为: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粗粉;质重,有醋的酸气。 |
本品为淡黄色油状液体,有特臭。 |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皮肤过敏者停用。3.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使用时防止皮肤烫伤。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见好转,应向医师咨询。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用后应将瓶塞塞紧。5.本品易燃,避免接触明火。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