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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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4cm×6.5cm (2)6.5cm×10cm |
20g: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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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人福瑞达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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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00009 |
国药准字H1090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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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活血,舒经活络。用于治疗口眼歪斜,肌肉麻木,筋骨疼痛。 |
用于缓解局部轻至中度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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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贴敷于患侧相关穴位。贴敷前,将相关穴位处用温水洗净或酒精消毒。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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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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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开放性创伤忌用。 |
对本品及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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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附子、地龙、全蝎、僵蚕、川芎、白芷、当归、赤芍、防风、生姜、樟脑、冰片、薄荷脑、麝香草酚。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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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的片状橡胶膏剂;气芳香。 |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半固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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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过程中如有皮肤过敏,可暂停用药;贴敷期间防受风寒;运动员慎用。 |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如使用一周,局部疼痛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