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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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4cm×6.5cm (2)6.5cm×10cm |
0.5g*3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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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明人福瑞达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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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00009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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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活血,舒经活络。用于治疗口眼歪斜,肌肉麻木,筋骨疼痛。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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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贴敷于患侧相关穴位。贴敷前,将相关穴位处用温水洗净或酒精消毒。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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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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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开放性创伤忌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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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白附子、地龙、全蝎、僵蚕、川芎、白芷、当归、赤芍、防风、生姜、樟脑、冰片、薄荷脑、麝香草酚。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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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的片状橡胶膏剂;气芳香。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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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使用过程中如有皮肤过敏,可暂停用药;贴敷期间防受风寒;运动员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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