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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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4mg(相当于沙丁胺醇2mg |
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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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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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129 |
国药准字H20052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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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病。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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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2~4mg,一日3次。 (2) 小儿常用量:口服,一次0.6mg,一日3 ~ 4次。 |
口服:1.成人:一次30mg,一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一日2次;2.儿童: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12岁以下儿童建议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1.2~1.6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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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震颤、恶心、心率增快或心搏异常强烈。 (2) 较少见的不良反应:头晕、目眩、口咽发干。 (3) 逾量中毒的早期表现:胸痛、头晕,持续、严重头痛,严重高血压,持续恶心、呕吐、持续心率增快或心搏强烈,情绪烦躁不安等。 |
通常能很好耐受。过敏反应极少出现,主要为皮疹。极少病例报道出现严重的急性过敏性反应,但其与盐酸氨溴索的相关性尚不能肯定,这类病人通常对其他物质亦产生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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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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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含硫酸沙丁胺醇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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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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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血管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 5.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