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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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4mg(相当于沙丁胺醇2mg |
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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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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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129 |
国药准字H20003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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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病。 |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合用并用;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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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2~4mg,一日3次。 (2) 小儿常用量:口服,一次0.6mg,一日3 ~ 4次。 |
皮下或肌肉注射:1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次20-80mg,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一日1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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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震颤、恶心、心率增快或心搏异常强烈。 (2) 较少见的不良反应:头晕、目眩、口咽发干。 (3) 逾量中毒的早期表现:胸痛、头晕,持续、严重头痛,严重高血压,持续恶心、呕吐、持续心率增快或心搏强烈,情绪烦躁不安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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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阳性反应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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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含硫酸沙丁胺醇 |
胸腺肽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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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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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血管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 5.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2本品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