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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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mg(按C13H21NO3计) |
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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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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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594 |
国药准字H1999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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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疾病 |
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黏稠,咳出困难者和痰阻气管所致的肺通气功能不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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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推荐剂量为一次8mg,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0.2—0.5g,一日3次。儿童用量见下表:2~3岁,12~14公斤,0.1g/次,一日3次 4~6岁,16~20公斤,0.2g/次,一日3次 7~9岁,22~26公斤,0.3g/次,一日3次 10~12岁,28~32公斤,0.4g/次,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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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震颤、恶心、心悸、头痛、失眠。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目眩、口咽发干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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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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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硫酸沙丁胺醇 |
羧甲司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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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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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功能不全等患者应慎用。 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 3.肾上腺素受体兴奋剂敏感者慎用,使用时从小剂量开始。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