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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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l:0.1g |
6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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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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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348 |
国药准字H2004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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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严重的支气管哮喘(哮喘持续状态)。 2.对常规疗法治疗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 |
用于治疗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等)引起的咳嗽、痰液黏稠、排痰困难、喘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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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只可在医生指导下,采用呼吸器或适当的驱动式喷雾器给药,切不可注射或口服。 1.间歇性用法: 间歇性治疗每日重复4次,应从低剂量开始。 成人:0.5-1.0毫升(2.5-5.0mg),以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至2.0或2.5毫升,喷雾可维持约10分钟;部分成人可能需要10mg的较高剂量,可不经稀释,将2.0毫升(10mg)本品直接置入喷雾装置中,雾化 吸入,直至支气管得到扩张为止,通常约需要3-5分钟。 儿童:一岁半到十二岁以下儿童的常用剂量为0.5毫升(2.5毫克沙丁胺醇)以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到2.0或2.5毫升,部分?赡苄枰鲋?毫克,由于有可能发生短暂的低氧血症,可考虑辅以氧气治疗 。 2.连续性治疗: 将本品以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成每毫升含50ug-100ug沙丁胺醇的溶液,雾化吸入的通常给药速率为1mg/小时,最高可增至2mg/小时。 |
1.小儿(12岁以下):口服,一次2.5-15ml,一日2次。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口服,一次20ml,一日2次;症状明好转后可减至一次10ml,一日2-3次;对严重呼吸困难患者,最初2-3天,口服一次20ml,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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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雾化吸入本品可产生下列不良反应:肌肉震颤(通常表现为手颤),头晕,头痛,不安,失眠,心动过速,低钾血症,口、咽剌激感。 罕见下列不良反应:肌肉痉挛,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皮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 |
1、精神神经系统:偶见头痛、手颤、嗜睡、不安、头晕、失眠、四肢麻木等。 2、循环系统:偶见心悸、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心律不齐等。 3、过敏症:偶见过敏性皮疹,且有部分特异体质患者中,可发生全身性过敏,表现为瘙痒,支气管痉挛,低血压、虚脱症等,此时应停药。 4、其它:偶见ALT、AST升高、倦怠胃肠不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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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及其它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过敏者禁用。 |
肥厚型心肌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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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沙丁胺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成份为每ml含盐酸氨溴索1.5mg,盐酸克仑特罗1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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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澄清液体。 |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有芳香气,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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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下列情况应慎用:伴有心血管疾患(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律不齐、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及惊厥患者。 2. 若使用一般剂量无效时,应咨询医生,不能随意增加药物剂量或使用次数。反复过量使用可导致支气管痉挛,如有发生应立即停药,更改治疗方案。 3. 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能产生耐受性。 4.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控血清钾的水平。 5. 本品应在医院内,由医生指导使用。增加使用吸入的β2-受体激动剂可能是哮喘恶化的征象,若出现此情况,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应考虑合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过量吸入本药会有不 良反应,因此吸入的剂量使用次数须遵医嘱。 6.运动员慎用。 7.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
1.与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等儿茶酚胺类药物合用,可致心律不齐,故不宜合用。 2.正在服用MAO抑制剂或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患者,服用本品后,可增强本品对血管系统的作用,应特别注意。 3.不宜与普萘洛尔等非选择性β受体阻断药合用。 4.正在服用大量的其他交感神经兴奋剂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应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