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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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0.1g |
0.3%: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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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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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324 |
国药准字H20040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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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脓疱疮、肿疖及其他浅表细菌性皮肤感染、鼻粘膜炎、轻度烧烫伤等。 |
用于治疗脓疱疮、疥疮、毛囊炎等化脓性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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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外涂或外敷患处。 |
外用,涂擦于患处。脓疱疮:每天涂药3次,疗程5天;疥疮、毛囊炎和其它化脓性皮肤病,每天涂药1次,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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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随机对照试验134例患者及开放试验42例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均未出现局部或全身性不良反应。但对扩大临床应用后是否会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及局部或全身过敏反应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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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皮肤有药物过敏史者或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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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福平。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左氧氟沙星。 化学名: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骈恶嗪-6-羧酸盐酸盐-结晶水合物。 分子式:C18H20FN3O4·HCl·H2O 分子量:41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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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橙红色或红棕色软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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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置于儿童不可及处。 2、不能用于眼部。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和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使用。 2.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心血管虚脱、丧失知觉、血管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