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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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100mg |
100mg(按C19H18N6O5S3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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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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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831 |
H2015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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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脓疱疮、肿疖及其他浅表细菌性皮肤感染、鼻粘膜炎、轻度烧烫伤等 |
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卡他布兰汉球菌﹑痤疮丙酸杆菌﹑大肠埃希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摩根菌属﹑普罗菲登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拟杆菌属中,对本剂敏感菌引起的下述感染症:1. 毛囊炎﹑疖﹑疖肿症﹑痈﹑传染性脓疱疮﹑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化脓性甲沟炎﹑瘭疽﹑皮下脓肿﹑汗腺炎﹑感染性粉瘤﹑慢性脓皮病。2. 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及手术创面等的表浅性继发性感染。3. 咽喉炎(咽喉脓肿)﹑急性支气管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者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4. 肾盂肾炎﹑膀胱炎。5. 胆囊炎﹑胆管炎。6. 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7. 中耳炎﹑副鼻窦炎。8. 眼睑炎﹑麦粒肿﹑眼睑脓肿﹑睑板腺炎﹑泪囊炎。9. 牙周炎﹑牙冠周炎﹑颌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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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外涂或外敷患处。 |
口服。常用量:一次200mg(2片),1日2次,饭后服用。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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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
1. 过敏反应:皮疹,瘙痒,荨麻疹和发热等。2.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泻,如其他广谱抗生素一样,会罕见假膜性肠炎。3. 血液系统:嗜酸性白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症等。曾有报告应用头孢菌素类药物进行治疗时,出现库姆斯氏反应阳性。4. 肾功能:偶见BUN及血清肌酐上升。5. 肝功能:有时出现AST(GOT)﹑ALT(GPT)﹑Al-P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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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
对本剂成份有休克既往史患者禁用本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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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利福平。 |
本品主要成分:头孢妥仑匹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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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出去薄膜衣后显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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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利福平应于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 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 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 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桔红色。 11.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
1. 一般注意:根据报告,大多数β-内酰胺类抗生素可引起严重的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故在用药前应仔细问诊。2. 其他:有降低血清中肉毒碱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