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75mg(以C16H16ClNO2S计) |
200mg |
|
生产企业 |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16 |
H2018123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以下患者的预防动脉粥样硬化血栓形成事件 : 1.心肌梗死患者(从几天到小于3.天),缺血性卒中患者(从7天到小于6个月)或确诊外周动脉性疾病的患者。 2.急性冠脉综合征的患者。 3.非ST段抬高性急性冠脉综合征(包括不稳定性心绞痛或非Q波心肌梗死),包括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后置入支架的患者,与阿司匹林合用。 4.用于ST段抬高性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与阿司匹林联合,可合并在溶栓治疗中使用。 |
1.供成人使用 2.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脂血症,单纯性和混合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3.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 4.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和老年人:硫酸氢氯吡格雷片的推荐剂量为75mg每日一次,与或不与食物同服。(2)对于急性冠脉综合征的患者:非ST段抬高性急性冠脉综合征(不稳定性心绞痛或非Q波心肌梗死)患者,应以单次负荷量氯吡格雷300mg开始,(合用阿司匹林75mg-325mg/日),然后以75mg每日1次连续服药。由于服用较高剂量的阿司匹林有较高的出血危险性,故推荐阿司匹林的每日维持剂量不应超过100mg。最佳疗程尚未正式确定。临床试验资料支持用药12个月,用药3个月后表现出最大效果。(3)ST段抬高性急性心肌梗死:应以负荷量氯吡格雷开始,然后以75mg每日1次,合用阿司匹林,可合用或不合用溶栓剂。对于年龄超过75岁的患者,不使用氯吡格雷负荷剂量。在症状出现后应尽早开始联合治疗,并至少用药4周。目前还没有研究对联合使用氯吡格雷和阿司匹林超过4周后的获益进行证实。(4)近期心肌梗死患者(从几天到小于35天),近期缺血性卒中患者(从7天到小于6个月)或确诊外周动脉性疾病的患者:推荐剂量为每天75mg。(5)如果漏服,在常规服药时间的12小时内漏服:患者应立即补服一次标准剂量,并按照常规服药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超过常规服药时间12小时后漏服:患者应在下次常规服药时间服用标准剂量,无需剂量加倍。(6)肾功能损害:对于肾功能损害患者的治疗经验有限。(7)肝功能损害:对于有出血倾向的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治疗经验有限。 |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科长期服用,并应定期监测疗效。-200mg规格的力平之微粒化胶囊每日仅需服用一粒,与餐同服。当胆固醇的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 |
|
副作用 |
偶见胃肠道反应(如腹痛、消化不良、便秘或腹泻),皮疹,皮肤粘膜出血。罕见白细胞减少和粒细胞缺乏。 |
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时,有报道出现过肌肉功能失调(弥散性疼痛,触痛感,肌无力)和少见的严重的横纹肌溶解症。这些不良反应在停药后大多可逆转。如果感到肌肉疼痛,疼痛肌肉敏感,肌肉无力,立即与医生取得联系,因为有时肌肉问题是很严重的。 -其它较少发生,中等程度的不良反应也有报道:胃或肠道消化功能失调,如消化不良 ;转氨酶升高 ;有报道偶见过敏性皮肤反应,如皮疹、瘙痒、荨麻疹,或光敏反应,在一些病例中即使停药几个月,当皮肤暴露于阳光或人工紫外线后,仍会出现红斑,丘疹,花斑疹和湿疹。目前尚无长期对比研究对不良反应进行全面评估,尤其是患胆结合石的危险性。 |
|
禁忌 |
1.对活性物质或本品任一成份过敏。 2.严重肝脏损伤。 3.活动性病理性出血,如消化性溃疡或颅内出血。 4.哺乳(参见妊娠和哺乳)。 |
在下列情况中,此药物禁止使用: 1.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 ; 2.肝功能不全者 ; 3.肾功能不全者 ; 4.已知在治疗过程中使用非诺贝特或与之结构相似的药物,尤其是酮洛芬时,会出现光毒性或光敏反应 ; 5.与其它贝特类药物合用 ; 6.儿童禁用。该药通常不建议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在哺乳期也不应使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硫酸氢氯吡格雷。 |
其化学名称为2-甲基-2-(4-(4-氯苯甲酰基)苯氧基)丙酸异丙酯。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
注意事项 |
1.由于出血和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危险性,在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出血的临床症状,就应立即考虑进行血细胞计数和/或其它适当的检查。 2.与其它抗血小板药物一样,因创伤﹑外科手术或其它病理状态使出血危险性增加的病人和接受阿司匹林﹑非甾体抗炎药﹑肝素﹑血小板糖蛋白IIb/IIIa(GP IIb/IIIa)拮抗剂或溶栓药物治疗病人应慎用氯吡格雷,病人应密切随访,注意出血包括隐性出血的任何体征,特别是在治疗的最初几周和或心脏介入治疗﹑外科手术之后。因可能使出血加重,不推荐氯吡格雷与华法林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3.在需要进行择期手术的患者,如抗血小板治疗并非必须,则应在术前停用氯吡格雷7天以上。氯吡格雷延长出血时间,患有出血性疾病(特别是胃肠﹑眼内疾病)的患者慎用。应告诉患者,当他们服用氯吡格雷(单用或与阿司匹林合用)时止血时间可能比往常长,同时病人应向医生报告异常出血情况(部位和出血时间)。在安排任何手术前和服用任何新药前,病人应告知医生,他们正在服用氯吡格雷。应用氯吡格雷后极少出现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有时在用药后短时间内出现。其特征为血小板减少﹑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伴有神经学表现﹑肾功能损害或发热。TTP可能威胁病人的生命,需要立即采取血浆置换等紧急治疗。 4.因缺乏有关研究数据,在伴有ST段抬高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心肌梗死的最初几天不应开始氯吡格雷治疗。 5.因缺乏有关研究数据,急性缺血性卒中(7天之内)患者不推荐使用氯吡格雷。 6.肾功能损害患者应用氯吡格雷的经验有限,所以这些患者应慎用氯吡格雷。 7.对于可能有出血倾向的中度肝脏疾病患者,由于对这类病人使用氯吡格雷的经验有限,因此应慎用氯吡格雷。 8.患有罕见的遗传性疾病-半乳糖不耐症,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应使用此药。 9.服用氯吡格雷后,未见对驾驶或心理学检测产生影响。 |
1.如果在服用几个月(3-6个月)后,血脂未得到有效的改善,应考虑补充治疗或采用其他方法治疗。服用本品不能做为饮食控制的替代疗法,继续饮食控制仍是必要的,需定期进行常规血液检查。 2.一些病人可出现转氨酶升高,通常为一过性的。就目前所知,这些似乎表明: 在治疗的最初12个月,每隔3个月全面检查转氨酶浓度 ; 当ASAT和ALAT升高至正常值的3倍以上时,应停止治疗。 3.在与口服抗凝剂合用时,应密切监测凝血酶的浓度,以INR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