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24片 |
60g:0.75g(以双氯芬酸钠计) |
|
生产企业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310 |
国药准字H2016305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在进餐时服用,一次1-2片,一日3次,连续服用4-12周或根据需要延长,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外用,将药瓶直立喷于患部。一次喷药时间不超过2秒钟(喷药约2克),一日3次,一日用药总量不超过12克。 |
|
副作用 |
罕见轻微而短暂的胃肠道副作用,如恶心及便秘;有些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搔痒和皮肤红斑等。 |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
|
禁忌 |
对硫酸氨基葡萄糖过敏的患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复盐 |
本品每瓶含双氯分酸钢0.75克。辅料为:月桂氮卓酮、聚维酮K30、丙二醇、乙醇、1,1.1,2-四氟乙烷。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5.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