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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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12粒 |
10ml: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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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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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086 |
国药准字H20033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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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等。 |
浅部真菌病如皮肤癣,念珠菌病。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念珠性外阴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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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持续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至少持续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证者0.2-0.4g,一日1次。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 |
外用,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用脱脂棉蘸取少量涂搽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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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4.可见头痛、头昏。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患者。 |
偶见过敏反应。个别患者局部发生瘙痒、灼热感、红斑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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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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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化学名称:α-(2,4-二氟苯基)-α-(1H-1,2,4-三唑-1-基甲基)-1H-1,2,4-三唑-1,基乙醇。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联苯苄唑10毫克,辅料为二甲基亚砜、甘油、95%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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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有乙醇气味,易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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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3.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4.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剂氟康唑的死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