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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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79.2mg(相当于苯丙哌林6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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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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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02 |
国药准字H20059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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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镇咳,用于刺激性干咳。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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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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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头晕、嗜睡、上腹不适、乏力和药疹等。偶见一过性口、咽部麻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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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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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磷酸苯丙哌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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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为双层着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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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切勿嚼碎;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