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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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1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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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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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02 |
ZC201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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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本品用于咳嗽痰多,咳痰不爽,咽喉干燥,喉痒,胸闷气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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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每次10-15ml,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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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曾有一例“急性喉水肿”的文献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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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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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法半夏、罗汉果、川贝母、枇杷叶、桔梗、苦杏仁、橘红、紫菀、款冬花、远志、甘草、瓜蒌子、薄荷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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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深棕色稠厚的半流体;具杏仁香气,味甜、辛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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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