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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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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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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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02 |
国药准字Z20080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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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宣肺气,散风寒,镇咳祛痰。用于感冒风寒,咳嗽气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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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用于感冒风寒,咳嗽气逆。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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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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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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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苦杏仁、紫苏叶、前胡、桔梗、陈皮、甘草。辅料为精制玉米油、大豆磷脂、蜂蜡、明胶、甘油、葡萄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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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膏状物;气微,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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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痰由白变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