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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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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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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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66 |
国药准字H20123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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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由敏感皮肤真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足癣(脚癣,运动员脚),股癣,体癣,皮肤念珠菌病。 |
本品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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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在受感染皮肤区域处涂抹本品,每日一次(晚间)。应持续使用本品直至观察到临床状况痊愈,此后再坚持使用数天。通常治疗阶段不应少于2周,不应超过6周。 |
为达到最佳吸收,伊曲康唑胶囊应餐后立即给药,胶囊必须整个吞服。1、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次200mg,每天二次,疗程为1天或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3天;2、花斑癣: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7天;3、皮肤真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 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每次100mg,每天一次,程序为15天;4、口腔念珠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5、真菌性角膜炎: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21天;6、对于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艾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采用伊曲康唑胶囊治疗真菌感染时,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剂量可加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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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会出现用药部位反应,包括皮肤刺激、红斑、瘙痒,皮肤烧灼感、接触性皮炎。 |
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应中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少见的副作用包括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和Stevens-Johnson 综合症(重症多形红斑),但后者的原因不明。已有重要的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胶囊长疗程疗程(约一个月以上)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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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禁用于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2.由于缺少相关临床经验,因此请勿将本品用于儿童。3.本品禁用于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4.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本品。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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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阿莫罗芬 |
本品主要成分是伊曲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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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丸状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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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入口。2.本品不能与眼睛、耳朵或黏膜接触。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2.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