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10g/支 |
|
生产企业 |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66 |
国药准字Z2005004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由敏感皮肤真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足癣(脚癣,运动员脚),股癣,体癣,皮肤念珠菌病。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主治浅部皮肤真菌病(手、足癣,体癣,股癣)属湿热浸淫者。 |
|
用法用量 |
在受感染皮肤区域处涂抹本品,每日一次(晚间)。应持续使用本品直至观察到临床状况痊愈,此后再坚持使用数天。通常治疗阶段不应少于2周,不应超过6周。 |
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 |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会出现用药部位反应,包括皮肤刺激、红斑、瘙痒,皮肤烧灼感、接触性皮炎。 |
1.涂药处皮肤发生灼热刺痛。2.偶见涂药处皮肤出现红斑,小丘疹,湿疹化样变。 |
|
禁忌 |
1.禁用于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2.由于缺少相关临床经验,因此请勿将本品用于儿童。3.本品禁用于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4.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本品。 |
1.本品禁与眼睛接触。2.本品不适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麻疹等病。 |
|
成分 |
盐酸阿莫罗芬 |
螃蟹壳、黄柏、苦参、昆布、哈壳。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羟苯乙酯、单硬脂酸甘油酯、液状石蜡、白凡士林、十八醇、氢酮。 |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软膏;气微。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入口。2.本品不能与眼睛、耳朵或黏膜接触。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口腔等黏膜处。3.本品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性。4.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使用本品发生症状加重并呈湿疹化者,应去医院就诊。7.涂药量应根据皮损面积大小增减。8.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9.涂药量应根据皮损面积大小增减。10.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