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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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 |
50μg:1ml/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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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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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1289 |
国药准字S2001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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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和某些恶性肿瘤。已批准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毛细胞白血病。已有临床试验结果或文献报告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如带状疱疹、尖锐湿疣、流行性出血热和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等有效,可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如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淋巴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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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头颈癌、宫颈鳞癌等每次80mg/Kg,每三天1次,需与放疗合用。 |
本品直接肌肉或皮下注射。剂量和疗程如下: 慢性乙型肝炎:本品30~5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每天1次,连用4周后改为隔日1次,疗程4~6个月,可根据病情延长疗程至1年。 慢性丙型肝炎:本品30~5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每天1次,连用4周后改为隔日1次,治疗4~6个月,无效者停用。有效者可继续治疗至12个月。根据病情需要,可延长至18个月。疗程结束后随访6~12个月。急性丙型肝炎应早期使用本品治疗,可减少慢性化。 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本品30~50μg/次,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连续用药6个月以上。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缓解后可改为隔日注射。 毛细胞白血病:本品30~50μg/次,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连续用药6个月以上。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缓解后可改为隔日注射。 尖锐湿疣:本品10~3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或一次10μg,疣体下局部注射,隔日1次,连续3周为1个疗程。可根据病情延长或重复疗程。 肿瘤:视病情可延长疗程。如病人未出现病情迅速恶化或严重不良反应,应当在适当剂量下继续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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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1~2周可恢复;2、有时出现胃肠道反应,尚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报道;3、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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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水痘、带状疱疹及各种严重感染禁用 |
1、已知对干扰素制品过敏者。 2、有心绞痛、心肌梗塞病史以及其他严重心血管病史者。 3、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的副作用者。 4、癫痫和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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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基尿。 |
重组人干扰素α1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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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无肉眼可见不溶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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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3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 |